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有关规定,对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PE管)作为埋地消防给水管时提出了要求:
1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的聚乙烯(PE)原材料不应低于PE80;
2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的内环向应力不应低于8.0MPa;
3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的复合层应满足静压稳定性和剥离强度的要求;
4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及配套管件的熔体质量流动速率(MFR)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热塑性塑料熔体质量流动速率和熔体体积流动速率的测定》GB/T 3682 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时,加工前后MFR变化不应超过±20%;
5 管材及连接管件应采用同一品牌产品,连接方式应采用可靠的电熔连接或机械连接;
6 管材耐静压强度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 101 的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
7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道最小管顶覆土深度,在人行道下不宜小于0.80m,在轻型车行道下不应小于1.0m,且应在冰冻线下0.3m;在重型汽车道路或铁路、高速公路下应设置保护套管,套管与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的净距不应小于100mm;
8 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道与热力管道间的距离,应在保证聚乙烯管道表面温度不超过40℃的条件下计算确定,但最小净距不应小于1.50m。
也就是说,只要满足以上要求,PE管是可以作消防给水管使用,但仅限于埋地消防给水管。